領取方式
私人購買補貼撥給銷售商
去年未領可以追認
根據(jù)“細則”,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具體撥付辦法是:公共服務領域消費者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,省、市級補貼資金撥付給相關公共服務領域消費者;私人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,省、市級補貼資金撥付給汽車銷售機構(gòu),汽車銷售機構(gòu)以扣除財政補貼資金后的價格,將新能源汽車銷售給私人消費者。市財政補貼資金實行按季申報。
這意味著單位買的,補貼劃給單位;個人購買,則通過4S店扣除財政補貼資金后,以補貼后的價格支付。
而由于市財政補貼標準昨日才發(fā)布,此前購買新能源汽車的消費者有可能沒有享受到相關補貼,根據(jù)本次“細則”補貼的范圍包含2013年、2014年兩年,因此,對于沒有領取補貼的、符合條件的消費者,市財政將予以補貼追認。
具體追認方法,首先要確定有無享受過省或市級的補貼,再向4S店出具證據(jù),提出申請;4S店則參照前述資金補貼方式,向消費者戶籍或暫住地所在區(qū)的財政部門和經(jīng)信部門申請撥付。

